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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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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支持帮助下,盘龙区水务局全面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职,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促进盘龙区水务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使水务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我局202
始终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法治建设人财物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与业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全年召开行政办公会17次、党组会16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2025年3月28日采取党组扩大会议方式启动部署,3月3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启动部署党支部学习教育,4月17日—4月18日举办读书班。全年依托支部党员大会、办公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理论学习7次;三是坚持把学习好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把抓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2次,创新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党课,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重大水利工程一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推进依法行政。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水事违法行监管。2024年盘龙区水务局已制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计划(共5项)并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其中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项,单部门抽查计划4项。针对计划制定“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方案5项,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完善两库,按照方案要求对抽查对象开展抽查检查,并将结果进行录入公示。
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放”“管”“服”改革,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过程中,全面推行水土保持报告表承诺制管理,截至目前,2025年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7个。二是行政审批进驻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水务局涉及12个主事项授权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其中行政许可10个,公共服务1个,其他行政权力1个。三是积极开展“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所有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为100%。
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盘龙区水务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等文件规定,对资金安排使用、重大项目审查审批等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组织专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充分发挥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实质化。一是委托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吸收法律顾问的意见,让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议事项;三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区水务局《法律顾问制度》的规定,对所有以区水务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
一是完善防汛预警叫应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响应机制,根据盘龙区“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梯进式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开展相关村组叫应工作,修订完善了《盘龙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二是推进河道水库提防达标建设。2025年对东干渠、马溺河2条河道开展河流系统治理,1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三是制定了《水库度汛计划》明确了水库、蓄滞洪区调度权,2025年开展区级山洪灾害演练1次,防汛排涝演练1次,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响应能力。
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涉水执法行为全面公开。在实施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管理的执法办案机制。所有处罚案件纳入云南省信用信息、盘龙区人民政府、区政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栏,提高了区水务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了解查询和进行监督。同时也规范了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自身的执法行为,为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标准。一是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二是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减轻行政处罚审批表》等配套文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受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盘龙区水务局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将执法的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通过市水务局网站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审核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执法。除依法可以适用简易执法程序并当场处罚的执法案件外,涉及行政处罚的执法行业均需局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报局党组讨论决定。专业性强,影响大的案件还需报区法制办审核。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依法执行两法衔接、涉水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本年度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中没有涉及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围绕水务工作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制定了《盘龙区水务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水土保持宣传月”、“水法宣传”、“节水宣传”、“宪法宣传月”、“十年禁捕”等宣传活动和日常执法活动;二是利用“3.5学雷锋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区域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有奖知识问答、节水科普宣传演出等形式宣传水生态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知识,推进节约用水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宣传册、节水器具850余份,在各街道、社区(村委会)粘贴有关画报60余份、固定标语12条。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做好公共区域(含公共服务大厅、走廊等)法治文化宣传工作,在办公区域走廊和会议室悬挂法治宣传相关资料29块;二是打造““森林水源区→城市滨河绿廊→湿地湖滨带”科普中心。2025年,盘龙区水务局将水利法规与地方文化结合,系统规划建设水生态科普阵地体系,未来,将以“森林水源区→城市滨河绿廊→湿地湖滨带”为生态轴线,创作《河长故事》,设置互动体验区等形式,持续拓展科普教育覆盖面。上半年完成了明通河自然中心建设,截止目前接到参观人数352人次。下半年,将启动东白沙河小微湿地生态科普中心、金汁河河流生活及文化展示中心、盘龙江花卉微科馆等项目建设,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提供更丰富的水生态科普平台与窗口,公众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护水”,基层群众水利法规知晓率有了大幅度提升。
(一)规范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水利领域制度建设,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行政决策、执法行为、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的法律审核,确保行政行为全程合法合规,不断提升水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水事秩序维护、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健全执法工作机制,理顺执法职责分工。加强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治水护水执法合力。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提升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信力,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三)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优化涉水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依托政务平台等及时公开水利政策法规、审批事项、执法动态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面夯实夯实水务特色宣传阵地。一是长寿路社区海绵城市主题公园。2024年,盘龙区水务局新建了长寿路社区海绵城市主题公园,总面积9995.13m²,目前已完工并向市民开放。该项目改造前植被杂乱、设施破损、雨污混流,曾是一片黄色的“城市伤疤”。盘龙区水务局经过多次实地调研、收集民意,建设功能完善、科普教育、景观休闲为一体的小游园,它集涉水法律法规知识科普以及雨水综合管理于一体,成为省市海绵城市建设、雨污分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示范点位,是盘龙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张新名片。二是明通河自然中心。2025年,盘龙区水务局以实施明通河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为契机,不仅有效恢复了明通河清水通道功能,更将人民东路至东风东路约480米河道由暗渠改造为明河,实现“还河于民”。河道复明后,迅速成为周边居民亲水休闲、亲近自然的产所。为满足市民对水生态环境的认知需求,盘龙区水务局依托河道治理成效,精心建设明通河自然中心。该中心以“河流生态修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旨在为公众提供系统了解河流生态的平台,是集生态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水环境教育示范点。
建立“局长课堂”机制,通过结合局办公会、党组会、“局长小课堂”,由局领导、业务骨干围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群众工作方法等授课,与云南省电视台、昆明市电视台、昆明信息港等知名媒体合作,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向内深化、向外宣传的力度。
结合盘龙区雨污分流改造、河道综合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整体性重塑盘龙水务治理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和水生态文明相得益彰。
(一)法治宣传覆盖不足。对于部分偏远社区和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频率低,宣传形式单一,多以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为主,缺乏互动性与吸引力,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知晓度低。
(二)执法规范化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证据收集不完整、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影响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有针对性的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多种宣传方式,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保护水生态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治水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让每个人都参与到保护滇池的行动中来,形成社会各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将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注重办案方法和技巧,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强化错案追究,以提高办案质量,塑造“服务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对审批项目的批后监管力度,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按批复要求予以实施。PG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